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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发票系统税控设备变更发行通知书

增值税发票系统税控设备变更发行通知书

(青浦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

 

尊敬的纳税人,您好

   根据国税总局的要求,决定自20141215起在本市范围内对目前使用税控系统开具增值税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纳税人进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的推广,并须对贵企业目前使用的税控设备进行变更发行,更换为含有税务数字证书的金税盘、报税盘或税控盘、报税盘。服务商和税控设备的使用类型由市局按行业划分统一指定。根据青浦区税务局统一安排,请贵企业按照本通知书要求,安排开票员或办税员前往指定地点进行税控设备的更换发行。具体要求如下:

一、报到时间(由开发区电话通知办理日期为准)

二、地址及交通

青浦区国家税务局第十三税务所四楼会议室 (服务商:爱信诺/百旺金赋)

地址:青浦区金泽镇练西公路4488100

交通及其他资料: 请至下方下载相关附件

三、携带资料

1、公章;

2、所有主、分机的税控IC卡、报税盘、税控盘、金税盘(无需携带开票机内金税卡)。

3、企业端开票系统打印的《增值税发票汇总表》(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4、作废的空白增值税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5、购买发票所需的相关资料(发票领购簿等)

四、税控设备变更发行办理流程

1、纳税人在变更设备前一日必须对所有未开具的空白增值税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电子信息在企业开票端全部作废。

2、纳税人在变更设备前一日将已开具未报税的和已做电子信息作废的增值税发票信息完成抄税(抄到IC卡、报税盘或税控盘),打印《增值税发票汇总表》及《增值税发票明细清单》,并通过远程完成征期和非征期报税。

3、纳税人至变更发行点按《现场操作流程》完成税控设备的更换发行。

4、纳税人现场上缴所有主、分机的税控IC卡、报税盘、税控盘、金税盘。

5、纳税人至办税服务大厅领购增值税发票。

6、服务公司事后完成开票人员培训、开票系统安装、税控旧设备的回收等事宜。相关信息可至服务公司网站下载。

五、注意事项:

1、请在办理税控设备变更前,务必按上述第1~3点要求完成税控设备变更前的事先准备,否则无法办理税控设备的更换发行。

2、请务必配合税务部门的时间、地点要求完成办理税控设备的更换发行,否则将影响企业购票。

3、请务必先完成征期报税(远程报税或上门报税)后完成清卡,否则无法完成设备更换发行。

4、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实现在线开票功能。纳税人需在线开具增值税发票,通过网络实时向税务机关上传发票明细数据。具体请仔细阅读《存量企业税控设备变更宣传稿》。

5、更换发行后的新税控设备含有企业安全信息,请务必妥善保管!

6本次税控设备更换发行请勿携带开票主机(电脑)!!!

六、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存量试点工作宣传稿见附件1

注:征期:申报所属期(例:201514日办理,征期日为2014121日至1231日)

非征期:非申报所属期(例:201514办理,征期日为20151113

 

上海市青浦区国家税务局

注:另附交通路线图及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存量试点工作宣传稿在附件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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