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清洁生产专项扶持政策《清洁生产申报表》
用途:由第三方对企业的用能等情况进行分析诊断。
申报前提:实地型企业必须在104区块内,用能大于50吨标煤,新建企业暂时不要报,分支机构不能报。
补贴标准:补贴要验收合格以后才能申请,暂定100万以内补贴10万,100万以上按照20%进行补贴,封顶500万。
2、第二批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具体政策要求请看附件)
1)主要针对的是中小微企业,所以项目投资规模只要100万以上,500万以下就能报;不仅仅局限于实地型企业。
2)购买设备、研发投入要求各占总投资的30%以上
3)资助额:中小型企业10%,微型企业15%,总的不超过50万。
以上这两个专项要求在9月20日之前上报到经发办
电话:59266865 曹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