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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机打发票缴销操作流程
一、适用范围
国税机打发票缴销适用于尚未开具的空白国税机打发票。纳税人已开具使用的国税发票则通过发票验旧模块操作。
二、操作流程
纳税人应携带《发票领用簿》、待缴销发票原件、税控IC卡(税控收款机用户提供),至各管理所办理国税机打发票缴销业务。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国税通用机打发票
1.前置条件
(1)纳税人完成发票缴销登记工作。纳税人应在开票系统中发票管理-缴销发票登记模块完成缴销登记工作;
(2)完成明细数据报送及验旧工作。其中:电子申报纳税人,通过电子申报系统内完成已开具的机打发票明细数据报送,并完成发票网上验旧;非电子申报纳税人,应将开票明细数据和验旧数据保存至U盘,至各管理所办理完成明细数据手工报送及验旧工作。
2.具体操作
(1)操作人员校验发票是否缺联;
(2)操作人员在金税三期系统中,按照《操作指引-发票缴销-20160819165217》录入缴销数据;
(3)监销人员对发票监制章进行“V”字剪角处理,并集中存放。
(二)国税税控机打发票
1.前置条件
纳税人在税控收款机系统中作废未开具发票;
2.具体操作
(1)操作人员完成抄税清卡;
(2)操作人员校验发票是否缺联;
(3)操作人员在金税三期系统中,按照操作指引录入缴销数据;
(4)监销人员对发票监制章进行“V”字剪角处理,并集中存放。
三、注意事项
1.为方便操作,建议国税机打发票应先验旧后缴销,尽可能引导纳税人使用发票网上验旧,保证金税三期系统缴销操作时数据准确无须修改,以减少系统操作时间。
2.对于缴销检查时发现发票缺联、未按规定保存、假票等发票违法行为,按照发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处罚,通过金税三期系统违法违章登记模块进行操作。
3.国税冠名发票参照国税机打发票流程进行操作。
4. 退出税控收款机系统友情提示,详见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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